開放淡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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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人在臺灣開啟近代化教育,昭和五年(1930)淡水郡的初等教育機關有小學校一所、公學校八所、分校三所,小學校有155名學生,公學校有2,483名學生,學齡兒童的就學率,小學校為100﹪,公學校為28.12﹪。其中位於淡水街的有淡水小學校、淡水公學校、淡水女子公學校、水梘頭公學校、水梘頭公學校小坪頂分校、興化店公學校。中等教育機關有私立淡水中學與私立淡水女學院,私立臺北神學院、淡水婦女義塾由加拿大基督教長老教會傳教部補助。補習教育有以指導公學校畢業生為目的的淡水青年教習所,指導未求學女子青年的淡水女子國語講習所。

日治時代臺灣的教育以初等教育為主,不鼓勵臺灣人接受中高等教育;淡水因為長期以來為外國人來臺貿易、傳教的據點,由教會設立學校的特殊歷史,使得淡水在日治時代能得天獨厚地擁有私立的中等教育學校。

私立淡水中學的前身為「理學堂大書院」,由加拿大長老教會傳教士馬偕博士所創立,大正三年(1914)淡水中學校借牛津學堂為校舍開學,馬偕博士之子偕叡廉為首任校長,大正十一年(1922)依據學校規則,制定校規,獲得臺灣總督的認可,稱為私立淡水中學。私立淡水女學院亦由馬偕博士創立,原先稱為淡水女學堂,而於明治四十年(1907)轉型,成立淡水女子學校,加拿大宣教士金仁里(Miss Janie Kinny) 姑娘為首任校長,大正五年(1916)改設淡水高等女學校,大正十一年(1922)依據總督府命令將校名改為私立淡水女學院。私立臺北神學院也是由馬偕博士設立,原稱淡水牛津學堂,後來改稱聖道書院,大正三年(1914)改稱北部臺灣基督教長老教會神學校,大正十一年(1922)根據私立學校規則修改組織,稱為私立臺北神學院。昭和十一年(1936)基督教私立淡水中學及淡水女子中學為日人強制接收經營,直到戰後才歸還基督教長老教會。

資料出處[]

戴寶村,《淡水鎮志》,2006,未刊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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